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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来自: 本网 时间:2020-10-21 点击率:

一、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按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所中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

结合当前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个人筹资标准按学生儿童(包括全日制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其他城乡居民两类人群设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为250元,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520元/人,以后根据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变化适时调整筹资标准。

三、保障水平

  • 全省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

  • 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报销最高支付40万,全年累计55万。

四、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   

  级别

  医院范围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200

  200-800 元

  800元以上   

  70%

  90%

  县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600

  600-1500元  

  1500元以上  

  63%

  83%

  市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900

  900-5000元  

  5000元以上   

  55%

  75%

  三级医院

  1300

  1300-7000元

  7000元以上   

  53%

  72%


  省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

  600

  600-4000元   

  4000元以上   

  53%

  72%

  三级医院

  1500

  1500-7000元 

  7000元以上   

  50%

  68%


  外省

  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执行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1500

  1500-7000元 

  7000元以上  

  50%

  68%

五、80岁以上老人政策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

六、门诊慢性病

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15种: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按65%左右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报销。具体的鉴定标准、鉴定程序、诊疗项目等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漯河市城镇居民医保慢性重症病定额标准(按统筹金额)





  序号

  病种名称

  编号

  定额标准(元)

  报销比例

  1

  器官移植术后

  4204

  2500/月

  65%

  2

  恶性肿瘤

  4205

  1500/月

  65%

  3

  肝硬化失代偿期

  4208

  400/月

  65%

  4

  糖尿病并发症

  4206

  200/月

  65%

  5

  类风湿性关节炎

  4260

  200/月

  65%

  6

  系统性红斑狼疮

  4219

  200/月

  65%

  7

  冠心病

  4270

  150/月

  65%

  8

  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4207

  150/月

  65%

  9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4217

  150/月

  65%

  11

  重症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

  4211

  150/月

  65%

  10

  癫痫病

  4210

  150/月

  65%

  12

  二期及以上高血压

  4209

  150/月

  65%

  13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4215

  150/月

  65%

  14

  结核病

  4212

  200/月

  65%

  15

  强直性脊柱炎

  4250

  200/月

  65%

七、参保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对参保的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实行定额报销。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照定额标准结算。自然分娩报销额度为800元,剖腹产报销额度为1600元。

八、计划内分娩新生儿医保待遇   

  • 对于当年出生未能参保的计划内分娩新生儿、其父或母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的,可凭新生儿父或母身份证明以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以参保父或母亲身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与参保父或母亲执行一个年度内的待遇标准(父或母只可选择一方,不得交叉选择)

  • 其父或母均未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的,出生后应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之日正在住院治疗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自入院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下同),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1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报销。

  •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前,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累计计入起付线。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分段

  报销比率

  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60%

  10万元以上

  70%

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   

  • 农村贫困人口包括:(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二)农村低保对象;(三)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为5500元。

  •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内没有封顶线。   

  分段

  报销比率

  5500元-10万元(含10万元)

  85%

  10万元以上

  95%

十一、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   

  •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困难群众住院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 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险年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2018年,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困难群众

  起付线以上分段

  报销比率

  大病起付线(含)以下,基本医保报销后合规自付费用

  3000元-5000元(含5000元)

  30%

  5000元-1万元(含1万元)

  40%


  1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

  50%


  大病起付线以上,大病保险报销后累计合规自付费用

  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

  80%

  5万元以上(上不封顶)

  90%


十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在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基础上,增加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综合征、终末期肾病、非透析肾病综合征四个病种。四个病种月定额为:肝豆状核变性650元/月、帕金森综合征260元/月、终末期肾病600元/月、非透析肾病综合征350元/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同时患多种慢性病的,经鉴定后可同时享受所患病种的门诊慢性病待遇。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5%。   

  漯河市建档立卡贫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重症病定额标准(按统筹金额)





  序号

  病种名称

  编号

  定额标准(元)

  报销比例

  1

  器官移植术后

  4204

  2500/月

  85%

  2

  恶性肿瘤

  4205

  1500/月

  85%

  3

  肝硬化失代偿期

  4208

  400/月

  85%

  4

  糖尿病并发症

  4206

  200/月

  85%

  5

  类风湿性关节炎

  4260

  200/月

  85%

  6

  系统性红斑狼疮

  4219

  200/月

  85%

  7

  冠心病

  4270

  150/月

  85%

  8

  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4207

  150/月

  85%

  9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4217

  150/月

  85%

  10

  重症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

  4211

  150/月

  85%

  11

  癫痫病

  4210

  150/月

  85%

  12

  二期及以上高血压

  4209

  150/月

  85%

  13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4215

  150/月

  85%

  14

  结核病

  4212

  200/月

  85%

  15

  强直性脊柱炎

  4250

  200/月

  85%

  16

  肝豆状核变性

   

  650/月

  85%

  17

  帕金森综合征

   

  260/月

  85%

  18

  终末期肾病非透析

   

  600/月

  85%

  19

  肾病综合征

   

  350/月

  85%

十三、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   

  • 一个参保年度内,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患者同一种疾病限享受一次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 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 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80岁以上高龄城乡居民医保病人在原来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具体报销比例为:县级医疗机构85%、市级75%、省级70%。其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 门诊病种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其他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80%;统筹基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 居民重特大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定额标准与职工相同。   

  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住院病种限额标准(33个)






  序号

  病种名称

  限定年龄

  治疗方法

  限额标准(元)


  1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标危组

  ≤14岁

  内科治疗

  70100/3年(不含抗感染药物及血液制品费用)

  中危组

  ≤14岁

  内科治疗

  120500/3年(不含抗感染药物及血液制品费用)



  2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14岁

  内科治疗

  70500/3年(不含抗感染药物及血液制品费用)


  3

  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14岁

  手术治疗

  27800/次


  介入治疗

  22500/次





  4

  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1岁-≤14岁

  手术治疗

  27800/次


  ≤1岁

  手术治疗

  42800/次




  ≤14岁

  介入治疗

  26700/次




  5

  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

  ≤14岁

  手术治疗

  16600/次


  ≤14岁

  介入治疗

  20700/次




  6

  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14岁

  手术治疗

  27500/次


  ≤14岁

  介入治疗

  22500/次




  7

  完全型心内膜垫缺损

  ≤14岁

  手术治疗

  52900/次


  8

  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

  ≤14岁

  手术治疗

  37800/次


  9

  主动脉缩窄

  ≤14岁

  手术治疗

  43200/次


  10

  法乐氏四联症

  ≤1岁

  手术治疗

  53500/次


  >1岁-≤14岁

  手术治疗

  48500/次





  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住院病种限额标准(33个)





  序号

  病种名称

  限定年龄

  治疗方法

  限额标准(元)

  11

  房间隔缺损合并室间隔缺损

  ≤1岁

  手术治疗

  44600/次

  >1岁-≤14岁

  手术治疗

  34600/次



  12

  室间隔缺损合并右室流出道狭窄

  ≤1岁

  手术治疗

  42900/次

  >1岁-≤14岁

  手术治疗

  32900/次



  13

  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

  ≤1岁

  手术治疗

  44300/次

  >1岁-≤14岁

  手术治疗

  34300/次



  14

  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并肺动脉瓣狭窄

  ≤1岁

  手术治疗

  50800/次

  >1岁-≤14岁

  手术治疗

  40800/次



  15

  房、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

  ≤1岁

  手术治疗

  50800/次

  >1岁-≤14岁

  手术治疗

  45800/次



  16

  唇裂

  ——

  手术治疗

  4500/次

  17

  腭裂

  ——

  手术治疗

  5200/次

  18

  乳腺癌

  ——

  手术治疗

  17300/次

  19

  宫颈癌

  ——

  手术治疗

  33300/次

  20

  肺癌

  ——

  手术治疗

  38100/次

  21

  食管癌

  ——

  手术治疗

  47600/次

  22

  胃癌

  ——

  手术治疗

  42700/次


  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住院病种限额标准(33个)





  序号

  病种名称

  限定年龄

  治疗方法

  限额标准(元)

  23

  结肠癌

  ——

  手术治疗

  36500/次

  24

  直肠癌

  ——

  手术治疗

  39900/次

  25

  急性心肌梗塞

  ——

  冠状动脉溶栓治疗

  15000/次

  ——

  冠状动脉介入治疗(1个冠脉支架)

  37000/次



  ——

  冠状动脉介入治疗(2个冠脉支架)

  46000/次



  ——

  冠状动脉介入治疗(3个及以上冠脉支架)

  62500/次



  26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

  造血干细胞移植(亲缘相合)

  180000/次

  ——

  造血干细胞移植(非亲缘、亲缘不合)

  350000/次



  27

  重性精神病(包括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抑郁症)

  ——

  内科治疗

  见备注

  28

  耐多药肺结核

  ——

  内科治疗

  15000/次

  29

  双侧重度感音性耳聋

  语前聋限≤6岁  语后聋限≤14岁

  人工耳蜗植入术

  61400/次

  30

  尿道下裂

  ≤14岁

  阴茎直伸术和尿道下裂尿道成形术

  20000/次

  尿瘘修补术/尿道狭窄切开术

  13500/次




  31

  先天性幽门肥厚性狭窄

  ≤3个月

  手术治疗

  20800/次

  32

  发育性髋脱位

  ≥2岁-≤8岁

  手术治疗

  31200/次

  33

  脊髓栓系综合征/脊髓脊膜膨出

  ≤14岁

  手术治疗

  442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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