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氧气瓶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BCG-YXB-20210709-01
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氧气瓶 | 4L/瓶 | 150瓶 |
2 | 6L/瓶 | 20瓶 | |
3 | 10L/瓶 | 80瓶 | |
4 | 阀门 | 4L/个 | 200个 |
5 | 10L/个 | 10个 | |
6 | 过桥 | 10L/个 | 5个 |
7 | 活动扳手 | 2把 | |
8 | 扳手 | 11号 | 2把 |
9 | 十字头螺丝刀 | 大号 | 1把 |
10 | 十字头螺丝刀 | 中号 | 1把 |
11 | 工具包 | 1套 |
交货期:7日历天
交货地点:漯河市中心医院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按实际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文件(书面承诺函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供连续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4.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提供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查询记录)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9日-7月12日(8:00-12:00,14:30-17:30)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后发于邮箱lhszxyyzcb@163.com,邮件主题为“氧气瓶+(公司名称)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至报名人邮箱。
1. 漯河市中心医院报名表(医疗设备类),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留空项,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原件;
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 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 提供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按实际提供);
7. 提供2021年7月9日之后在“信用中国”的查询记录。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5:00
2.投标地点:漯河市中心医院肿瘤楼临街4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五、开标现场投标人身份核查携带资料
1.如参加开标现场者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如为被授权委托人,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质疑与受理
有意向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期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交漯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395-3381790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56号
漯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