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购内容:口腔科专用牙科治综合疗机的采购、运送、质保期内维保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数量为一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所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4、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提供2021年5月24日之后在“信用中国”的查询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采购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 24日止,(8: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漯河市中心医院投标报名表,该表须认真如实填写,不留空项。将投标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后发于邮箱lhszxyyzcb@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资料”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采购人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磋商现场投标人身份核查携带资料
1、如参加磋商现场者为法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漯河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八、质疑与受理
有意向的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期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交至漯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漯河市中心医院
2、联系人:曹老师
3、电 话:(0395)3381790
4、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56号
漯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