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凡参加漯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使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检查等项目均可在我院报销。起付标准为每次50元,报销比例为4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注意:参保居民首先扣减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为方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来我院就诊,我院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使用方法如下:
01支付宝搜索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入小程序。
或通过支付宝扫码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02选择门诊缴费,进入缴费页面。
问诊完成,医师开具处方单后,首页选择【门诊缴费】,进入缴费页面。
03选择待缴费项目,点击医保支付。
获取医保电子凭证授权支付。在门诊缴费下方点击【缴费】,进入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授权页面选择【同意授权】。
04确认支付,使用医保支付。
医保电子凭证授权成功后,进入【确认付款】页面点击【去支付】,在待支付页面核对是否使用了医保支付,选择【立即支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