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是第32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为“社区动员同防艾,健康中国我行动”。为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对艾滋病的防范意识,当天上午,我院积极响应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号召,组织医护志愿者团队,到漯河大学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暨义诊活动。市卫健委主任罗伟民、副主任于新建等领导出席活动。
▲罗伟民、于新建出席现场活动
活动现场,医院志愿者团队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大学生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并在现场科普艾滋病预防措施及相关政策。当天共发放艾滋病宣传页及宣传物300余份,展出宣传版面2块,活动现场还举办了演讲、公益签名、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对艾滋病的防范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防治、关注艾滋病的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艾滋病小知识
艾滋病的医学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医学全称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HIV)引起的一种危害大、病死率高的严重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侵入人体后,破坏人的免疫功能,使人体易发生多种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死亡。
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和治愈药物,但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法,可以延长生命,改善生活质量。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如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共同进餐,共用劳动工具、办公用品、钱币等不会被感染。
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
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蚊虫叮咬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感染艾滋病病毒2-12周后才能从人体的血液中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但在检测出抗体之前,感染者已具有传染性。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经过平均7-10年的潜伏期,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他们在发病前外表上与常人无异,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多年,但能将病毒传染给他人。
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疫系统受到严重破坏、不能维持最低的抗病能力时,感染者便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常出现原因不明的长期低热、体重下降、盗汗、慢性腹泻、咳嗽、皮疹等症状。
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接触感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及早治疗并治愈性病可大大减少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是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的高危险行为,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必要时,使用经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合格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并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经过严格消毒的器具。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通过妊娠、分娩和哺乳有可能把艾滋病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在未采取预防措施的情况下,约1/3的胎儿和婴儿会受到感染。
性病患者或患有生殖器脓疮、溃疡、炎症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也容易将病毒传染给他人。
怀疑自己患有性病时,要尽早检查、及时治疗,并动员与自己有性接触的人接受检查和治疗。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是及早发现感染者和病人的重要防治措施。自愿咨询检测实施免费、保密原则。
关心、帮助、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是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加强对青少年、农民工的健康教育,保护其免受艾滋病/性病和毒品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