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用药安全意识,确保临床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9月15日-30日,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14名药事管理专家分四个督导组,两个阶段,对全市9所市直医疗机构、县区13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部分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共计30所医疗机构进行了处方点评和临床用药安全专项指导评价。


督导组采取查看资料,抽取处方、病历,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麻精药品管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等进行了详细核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医疗机构处方规范率和适宜率基本维持在90%以上,麻精药品管理规范,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控指标达标率持续改进。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医师诊断书写不全,部分医疗机构处方前置审核工作滞后,麻精药品存放处监控视频时长不达标、使用登记不完善,围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择不适宜、术后用药时间过长,以及药学信息化建设不足等问题,督导组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督导发现,一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突出表现在药学人员不足、信息化程度低、抗菌药物目录制定不合理、无指征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等。督导组对临床合理用药及临床用药风险等进行了现场培训指导,提出来具体整改措施。
下一步,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将持续开展临床用药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各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面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和临床用药安全工作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