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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来自: 本网 时间:2020-09-23 点击率:

以往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医院接受输血服务后,均是出院时先支付输血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到漯河市中心血站进行报销。为了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卫健委《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在我省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临床用血费用出院时在医疗机构即可报销。目前这项工作在我院已经开展。

一、减免对象及范围:在我省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二、所需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者(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者(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上述材料,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可选择在网上上传或在结算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血站或网上减免临床用血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登记表》和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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